沧州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6 11:04:00
尊敬的各位学生(幼儿)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一年来对教育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感谢您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付出的辛勤劳动!
家庭是学生生活成长的重要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学生的平安离不开家庭、社会的支持和配合,为了使您的孩子安全、健康、充实、快乐,我们诚挚地希望您切实承担起孩子的监护职责,加强孩子离校期间的关心与指导。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教育孩子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孩子健康安全。一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要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开摩托车及其它机动车辆,拒乘非法营运车辆,不在马路上玩耍追逐。二要注意游泳安全。严格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会水性不要擅自下水施救,严防溺水事故发生。三要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四要注意防暑防汛防雷。五要教育孩子在家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确保孩子平安居家。
二、正确引导孩子健康学习娱乐,做到劳逸结合,身心和谐。指导孩子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丰富课外阅读,接触大自然、了解社会。加强对孩子孝敬父母、尊老爱幼、礼貌待人、助人为乐等品德教育,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养成节约的习惯。家长要树立表率榜样作用,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
三、教育孩子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诱惑。教导孩子崇尚科学,不参加任何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任何非法集会活动等。教育孩子不进入电子游戏机室、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教育孩子不参与学生不良团伙,不与社会不良人员接触,不参与社会打架斗殴、欺凌同学、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自觉远离黑恶势力,远离黄、赌、毒。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离校期间的生活、学习离不开您的指导、教育和督促,请您每天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给他们多一份关爱,对他们多一些鼓励,让孩子享受亲情之约,感受家庭温馨,我们相信在您的正确教育和引导关怀下,孩子一定会更加茁壮地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