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职业学院交通安全常识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6 11:38:00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学院保卫处将6月份定为“交通安全教育月”,
旨在通过学习交通知识,增强安全意识,通过规范个人行为,增强守法意识,从而保障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上玩耍、追逐、打闹,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二、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三、骑车须知
1、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看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