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寒假前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06 13:41:00
各相关处室(部):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使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舒心的春节,按照1月6日全院安全稳定联席会议精神,特对假前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各相关处室(部)放假前要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冬季防火意识,落实安全用电和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增强防盗意识,确保本辖区重要设施及贵重物品的安全;增强防骗意识,提高警惕,谨防电话诈骗和网络诈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安全措施。各相关处室(部)在放寒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要对所管辖的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机房、办公室、配电房等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有效的整改,充分做好假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2、要检查各类用房门、窗是否安全、可靠。如需加固,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放寒假前加装到位。
3、办公用品(电脑及打印机等)、贵重仪器设备和剧毒、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日常检查、巡视、通风,确保学院财产安全。
4、生活服务中心要做好放假期间伙房食品的清除工作,防止食品腐烂。同时做好开学前三天的安全管理,协调卫生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运行。保卫处要做好假期学院安全及卫生的安排工作。
5.各相关处室(部)要对学生宿舍、教学楼、教学辅助楼进行彻底的安全排查,查学生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饮水机是否断电等情况,提醒学生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放寒假离开宿舍时,关闭门窗,切断所有电器电源,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谨防各类犯罪分子诈骗。禁止学生从事包车业务,学生回家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出行注意交通安全。
6、各相关处室(部)要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协调处理。如需封条请在1月15日下午在保卫处领取。
三、规范各类活动。各相关处室(部)在寒假期间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如果确需组织的,首先要报学院领导批准,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师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问题万无一失。
四、保障信息畅通。寒假期间,全院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及时处理学院的各类突发性事件。高中部及师芳中学要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干部教师值班工作。
泊头职业学院保卫处
2016-1-6
送:办公室、后勤处、教学服务中心、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学生处、学前教育二部、高中部、师芳中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