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沧州市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 安全工作 - 学生工作处(安全工作处)
关于做好沧州市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13 14:10:00
各相关部门:
    按照沧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及督查工作的通知》(沧教安卫明电【2015】7号)文件精神,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制度,确保高、中考期间全市教育系统保持良好的安全稳定工作态势。
    文件要求: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制定本辖区内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拉网式安全自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挡。2、突出重点,全面排查。⑴、加强设施设备、建筑及附属物安全隐患的排查。⑵、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班级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德育、法制及心理教育,加强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引导、疏导、管控,预防和控制学生打架斗殴涉校涉生事故案件的发生,处理好师生间,学生间的矛盾纠纷。3、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责任事故。4、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于发现的隐患及问题,要登记造册,明确和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彻底消除隐患。对于重视不够,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实施责任追究。
   市教育局督查时间为5月20日至5月29日。按领导要求,现对安全督查细则进行了细化整理,望各相关部门认真准备,实地检查事项要立即整改落实,检查材料于5月18日前报保卫处。
                                                             保卫处
                                                          2015-5-13

送:办公室、后勤处、保卫处、教学服务中心、教务处、学生处、学生生活服务中心、中专部、团委、高中部、师芳中学
 
       
 
沧州市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细则
 
项 目 督      查      内      容 落实部门
会议文件落实
情况
1.2015年国家、省、市安全会议及有关文件传达和落实情况。查基层学校来文登记。 办公室
2.2015年安全大检查各地、各校部署和开展情况。 各部门







1.学校是否按要求落实“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公共安全教育课是否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评估、考核”六落实(重点查班级课程表、安全课教案等)。 教务处、高中部、师芳中学
2.学校是否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全员安全考试,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保卫处
3.学校是否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并保存完整的安全预案及演练逃生自救的视频、资料、图片。 学生处、中专部、高中部、师芳中学
4.2015年“安全教育日”各地、各校部署和开展情况。(查影像资料、活动总结) 保卫处、团委
5.本学期学校法制、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查影像资料) 保卫处、学生处、中专部、高中部、师芳中学









 
1.学校是否按规定配齐专职保安、门卫,24小时值班;物防警用器械是否齐全、佩戴规范;门卫管理是否严格,对来人来访及车辆是否实行询问、查验证件、登记、准入。 保卫处
2.技防设施是否完善、运行正常,学校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学校监控室是否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值守,一键报警是否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 保卫处
3.是否开展校园周边综合环境治理,并且成效显著。是否组织、开展实施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防范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保卫处
团委
4.各地、各校是否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建成规范、标准的校园警卫室。 保卫处






 
1.食堂、从业人员是否证件齐全,食堂是否为学校自办。 学生生活服务中心
2.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是否完备并上墙;是否实行统一、定点、索证采购,严把进货质量;清真食堂管理是否规范。
3.食堂是否有独立的食品原料仓库(主食库、副食库、调料库分设)、操作间、售饭窗口、餐厅、更衣室;食堂外25米内是否无污染源。





 
4.操作间、仓库是否整洁卫生,有防蝇、防虫、防鼠、防尘设施,无霉斑、鼠迹、蚊蝇、蟑螂,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学生生活服务中心
5.食堂是否有消毒设备,餐饮具使用前是否清洗、消毒;荤、素、生、熟食品及半成品是否分柜存放;原材料、调味品、蔬菜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米面上防鼠台存放;无霉变过期食品、半成品、原材料;工具标志明显,保持清洁、无霉变;留样是否规范。
6.学校商店(超市)是否证件齐全;无“三无食品”,食品是否有采购记录、购货发票,卫生状况是否良好;小学、幼儿园无小卖部。
建筑
物、
设施
安全
1.学校是否定期开展校舍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危险校舍是否按B、C、D级分类,逐一造表登记,D级危房立即封闭和拆除。 后勤处
2.教室、宿舍、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是否配备足够的应急灯,且能够正常使用。 后勤处
3.楼道、楼梯、外走廊、床铺的防护栏杆(或栏板)高度、栏杆间缝隙、楼梯井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无损坏和锈蚀现象,坚固耐用。 后勤处
4.是否落实《学校楼道楼梯安全管理办法》,杜绝垮塌、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学生处、中专部、高中部、师芳中学
5、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施舍设备是否合乎安全规范和要求。 教学服务中心
消防
安全
1.学校是否配齐配足防火器材,重点部位配置了数量足够、型号匹配质量合格的灭火器。 保卫处
2.室内消火栓是否配备了足够长消防水龙及枪头,消火栓有水,压力足够。 后勤处、保卫处
3.校内建筑物是否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教室、宿舍等重点部位是否无堵塞或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情况。 后勤处、学生处中专部、高中部、师芳中学
4. 学生宿舍是否无私自用火、用电现象,无火种带入,无点蜡烛痕迹。宿舍等重点场所是否无裸露电源、电线现象。 学生处、中专部、高中部、师芳中学、后勤处
5.食堂、宿舍等场所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违章用电现象。 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学生处、中专部、高中部、师芳中学
交通
安全
1.是否有交通安全宣教工作方案,宣传教育气氛浓厚。校车和驾驶人员合乎规定,经过专门检测和教育,持证接送学生。 办公室
2.是否教育、劝阻学生及家长不要乘坐或租用无驾驶资格人员驾驶的车辆及各种农用车辆,各种过期、报废、拼装、无牌照、无营运资质车辆。 学生处、中专部、高中部、师芳中学
3.是否主动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尤其是沿国省道路农村学校门前路段交通信号灯、警示牌、斑马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 保卫处
 
宿舍
安全
管理
1.宿舍管理员是否24小时在岗执勤,宿舍是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学生处、中专部、高中部、师芳
2.每晚熄灯前,宿管员是否认真仔细清查宿舍人数,学生请假回家的是否填写请假登记表,并告知家长及班主任。 学生处、中专部、高中部、师芳
3.每晚熄灯后,宿管员是否对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制度,每次巡查是否都做好了巡查记录,特别是对女生宿舍是否加强重点管理和巡查。 学生处、中专部、高中部、师芳
机构
制度
1.学校是否有安全稳定专门机构(领导小组)、专职人员管理并完成专管人员双注册工作。安全副职、安全主任是否按要求参加市级或县级安全培训。 保卫处
2.安全稳定管理、防范、应急救援等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完整,档案管理是否科学、规范,齐全、完整。 保卫处
3.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是否做到“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度总结”。(重点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否明确了排查时间、排查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整改情况) 各科室
4.各地、各校是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领导小组。 办公室
责任
制落
1.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校是否逐级逐层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全员安全岗位职责。 各科室
2.学校是否与每一位学生家长签订家校安全公约并留档备查。 学生处、中专部、高中部、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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