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26 14:13:00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加强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按照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引黄输水期间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通知精神,此项工程自2014年9月15日至2015年1月完成,途经我市。各系部要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在河道内游泳、捕鱼、戏水,冬季不溜冰、行走,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确保学生安全。
二、各处室、系部节前要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本单位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本单位不安全苗头儿。特别是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餐厅、实验室、教学楼、图书馆、音乐楼等人群集中场所要作重点检查,确保这些场所的供电线路安全,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各系部要采取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财物被骗、误入传销、交通意外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放假期间,禁止在办公场所、宿舍、教室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做好办公用品的保管。做到人走窗关门锁,切断水源、电源。
保卫处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