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7情系国防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4 17:08:26
各系部、渤海分校:
现将《2017情系国防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本系部实际,认真学习文件,按质贯彻落实,如有合适人选及时上报。
关于开展“2017情系国防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泊宣通(2017)16 号
为加强全民国防意识,大力宣扬我市涌现出的热爱国防、支持国防、情系国防的典型事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军队、尊重军人,增强爱国拥军意识,推进泊头市国防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武装部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7情系国防年度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乡(镇)、街道、开发区所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市现役军人;退伍军人以及全市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工作的人民群众;市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 评选条件
(一)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二)支持国防建设和武装工作。
(三)支持亲人在军营建功立业。
(四)现役军人必须是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授予时间为2017年1月-2017年12月)
三、 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申报推荐、组织评选、集中报道、表彰宣传四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推荐阶段(2017年4月1日—5月20日)。
各单位推荐1-2个先进典型(含辖区属地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直属先进典型由人武部和宣传部提名参加评选)。
(二)组织评选阶段(2017年5月21日—5月30日)。
由市人武部和市委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照评选条件集体研究审核后确定宣传表彰对象,并在泊头电视台予以公示。
(三)采访报道阶段(2017年6月1日—11月30日)。
市人武部将在泊头电视台开辟“2017情系国防年度先进个人”专栏,受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将陆续在泊头电视台进行报道。
(四)表彰宣传阶段(2017年12月)。
市人武部将在全市武装工作会议上对全体“2017情系国防年度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特别先进典型向市级、省级媒体推荐进行广泛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2017情系国防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和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深入的实际举措,认真考察筛选,严格细致摸底。要把真实过硬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把热爱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典型事迹挖掘出来,确保典型事迹客观真实富有时代性和感召力。
(二)按时保质上报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三项内容:推荐表(见附件)、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以上)和个人影像资料(3张)。上报时请同时提交以上三项内容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0日。通讯地址:泊头市裕华西路人民武装部国防教育办公室;联 系人:穆广英;联系电话:0317-2145523、2145528;电子版发送mmj6399@163.com。
附:《“2017情系国防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泊头市委宣传部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武装部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2017情系国防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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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盖章)
2017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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