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兵优惠政策明白纸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4 11:27:14
国家征兵优惠政策
1、专科生义务兵入伍2年经济收入约14.6万。
2、专升本退役后学业优待
(1)专科升本科
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2)退役后考研
①大学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③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国每年不少于5000人。
沧州市征兵优惠政策
1、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从我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发放标准分别为12000元、10000元、8000元。
2、给予返乡返校应征大学毕业生经济补助。2021年起,在征兵期间,从我市应征入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凭往返乘车、住宿发票,由应征地征兵办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报销1次往返乘车和住宿费用(每人不超过2天),并给予定额误餐补助。
(1)入学前户籍在本市,在外地市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为外地市,从我市辖区内高校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
3、鼓励大学毕业生到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役。
从我市应征入伍,退役后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我市指令性安置条件的,其本(专)科就读年限视同服现役年限,一并计入阳光安置量化标准打分。
学校征兵优惠政策
1、学校为沧州地区以外户籍的上站体检应届毕业生报销征兵体检产生的往返路费,免费提供食宿。
2、对于应届毕业生,在学生报名参军入伍后,学校奖励学生本人2000元,学生所在系奖励1000元;另外,学校与地方优惠政策相比,将按较高优惠政策执行。
3.从学校应征入伍应届毕业生,可以优先体检、优先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