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5-10-02 09:21:00
各系部:
根据《关于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关于将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学生纳入学费资助对象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0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15-2016学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组织工作
(一)积极宣传政策。各系部要使退役士兵学生尤其是退役士兵新生了解政策。
(二)认真组织申请。
1、了解附件1,即《学费资助申请表》填写要点。
2、填写附件2,即组织学生填写《学费资助申请表》。
3、填写附件3,即以系部为单位填写《初审名单表》。
二、严格审核材料并及时报送
(一)严格审核学生资格和资助金额。
1、受助学生应满足入学后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条件。
2、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
3、今年学费资助金额标准:全日制专科学生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即5000元申请。
4、《申请表》信息不得有涂改,签字为本人手签。
5、《申请表》应分年度按《汇总表》中序号顺序排放。
6、将汇总后的《初审名单表》(电子版)连同学生填写的《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泊头职业学院学生处。
三、有关要求
(一)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采取“先免后补”方式。
(二)可补报上一年度即2014-2015学年度申请,并需形成当年年度的汇总表,补报《申请表》可用今年新表,但表格题目需改为2014-2015年度申请表。今年逾期未报的可转入明年执行。
(三)各单位请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尽量派专人报送至泊头职业学院学生处,申请材料审核保证无误的可寄送,地址为河北省泊头市解放西路150号泊头职业学院学生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317—7949987
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812996630@qq.com
各系部、各实训基地可登陆泊头职业学院学生处公共邮箱(
btzyxsc@163.com)下载有关表格。
附件:1、《申请表》填写要点
2、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3、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
泊头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5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