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退役士兵上学”类型学生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 奖贷助学 - 学生工作处(安全工作处)
关于做好“退役士兵上学”类型学生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河北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7-09-28 16:14:36
各系部、盛邦IT班、渤海分校、实训基地: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冀教资助【2017】1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按质落实。
    一、理解“退役士兵上学”类型的学生的含义
    请着重注意:“退役士兵”类型的学生指的是“退役入学”的学生,即该生之前是高中(中专)学历参军服兵役,退役后再通过高考(单招)考入我院的学生。着重和“退役复学”区分,“退役复学”为我院在校生(录取新生)当兵退役后再恢复学籍的情况。
    二、申请组织工作
    1、积极宣传政策。各系部、各实训基地要使退役士兵学生尤其是退役士兵新生了解政策。
    2、认真组织申请。
    (1)了解附件1,即《学费资助申请表》填写要点。
    (2)填写附件2,即组织学生填写《学费资助申请表》。
    (3)填写附件3,即以系部、分校、实训基地为单位填写《初审名单表》。
    三、严格审核材料并及时报送
    1、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
    2、《申请表》信息不得有涂改,签字为本人手签。
    3、《申请表》应分年度按《汇总表》中序号顺序排放。
    4、将汇总后的《初审名单表》(电子版)连同学生填写的《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泊头职业学院学生处。
    5、各单位请于2017年10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尽量派专人报送至泊头职业学院学生处,申请材料审核保证无误的可寄送,地址为河北省泊头市解放西路150号泊头职业学院学生处。

附件1:有关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填表说明
有关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2: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xlsx

附件3: 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汇总表
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汇总表.xls





泊头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7年9月26日



 
另附省厅文件如下: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关于将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学生纳入学费资助对象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0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17-2018学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和组织申请工作
    1.积极宣传政策各单位要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退役士兵学生尤其是新生及时知晓受助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避免出现退役士兵学生在上学数年甚至毕业后才知道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情况。
    2.认真组织申请各高校要认真组织退役士兵学生申请资助。自愿提出申请的学生如实填写《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各项信息要填写准确规范,“学生本人签字”一项须由学生本人签字,学校须填写审核意见。
    3.认真审核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身份。首次申请资助或之前未提供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的学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学校核实所有上报学生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士官)后,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本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士官)身份确认书》。(见附件3)。
二、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学生资格和资助金额。各单位要全面掌握相关文件,按政策规定严格审核提出申请学生的受助资格。以下政策要点在审核时要重点注意: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学生不能享受资助;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应征入伍国家资助政策或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如学生专科阶段享受过以上政策中的一种,其专接本后本科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2.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采取“先免后补”方式。各高校在汇总申请学生信息后先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要先免收其应受助的学费,待财政部审核后,中央财政按程序将通过审核的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资金按财政渠道拨付给相应高校。各高校在接到未通过审核学生的名单后,再收取未通过审核学生的学费,要避免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先收取其应受助的学费,待接到中央财政拨款后再退还学生的“先收后退”做法。  
    3.可补报上一年度即2016-2017学年度申请补报需上报当年年度的申请表和汇总表,今年逾期未报的可转入明年执行。

 

 

河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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